朋友或亲人是视力障碍者,
该如何更好地了解他们?
双眼看不见了,
应该怎样认识和接纳自己?
生活中,或许你也会遇到这些问题
今天《知多D》栏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视力残疾的致残原因
和康复建议
视力残疾的病因学分析主要从致残原因和致残疾病做出诊断和分析。如有多种原因,则由眼科医师判断,填写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如果双眼致残原因不同,按定级眼确定原因;如双眼定级一样,则按可治疗眼确定致残原因。
常见致视力残疾原因1、遗传、先天异常遗传是指普遍认为有明确遗传因素引起的眼病;先天异常是指由于先天因素引起的眼球结构和功能改变,一般在出生时或出生后6个月内已经发生。
2、疾病也称获得性原因,指后天引起的眼病,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沙眼、角膜病、视网膜色素膜病变、视神经病变、屈光不正、弱视和某些其他眼科疾病。
3、外伤由于外伤引起的眼病。
4、中毒由于中毒(药物、化学物质)引起的眼球结构、功能改变。
5、其他不属于以上各类原因者。
6、原因不明不能明确致残原因者。
康复建议1、对可治疗的眼病建议采取于术或其他治疗。
2、对于尚有光感的盲人或低视力者,可以进行低视力康复治疗。
3、成人低视力者应配用助视器,同时进行功能性视力训练。
4、学龄前低视力儿童,特别是四级视力残疾儿童,在配用适宜的助视器(如望远镜、放大镜、大字印刷教材、有声读物等)的同时,进行功能性视力训练,可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
5、家庭和社会环境支持,如盲道、盲文读物、计算机盲用读屏辅助软件等。
来源
佛山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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