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和近视的本质区别
弱视多见于学龄前,我国传统对弱视的定义是指眼睛没有明显器质性病变,而矫正视力低于0.9者。但最新的儿童弱视诊断标准为:3岁以下儿童为低于0.5,4-5岁低于0.6,6-7岁低于0.7,8岁低于0.8。弱视即使戴了眼镜,视力也无法恢复正常。
近视是眼睛看不清远物、却看清近物的症状。在屈光静止的前提下,远处的物体不能在视网膜汇聚,而在视网膜之前形成焦点,因而造成视觉变形,导致远方的物体模糊不清。
弱视和近视的危害不同
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幼儿视功能发育的眼病。弱视最大的危害就是患儿不仅双眼或单眼视力低下,而且没有完善的双眼视觉功能,没有精细的立体视觉,即双眼不能同时使用,或双眼无合作功能,医学上称为立体盲。立体盲就是不能看清物体的距离及高低,不能判断自己在空间的位置,影响以后的职业选择,影响一生的命运。
近视仅是视力下降,不单给患者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还可能因视力达不到要求不能就读于中意的学校或从事理想的职业。但近视并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可以得到矫正。
弱视和近视的治疗方式不同
弱视则不同,弱视最佳的治疗年龄是7岁以前,12岁以后治疗效果大为减弱,18岁以后几乎再无治疗的可能。弱视的治疗临床上主要使用遮盖疗法,辅助弱视训练,是个长期坚持的过程。但错过这个治疗时机,将是一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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