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弱视介绍
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改变,而远方视力矫正≤0.8者称为弱视。如果早期发现,坚持矫正,80-90%以上的儿童均能得到治愈,恢复正常视功能,如果延误治疗(如超过10-12周岁以上)将终生低视力,而严重影响儿童的学习、工作及生活,而遗憾终生。
二、弱视形成的原病因
弱视的病因可分为以下几方面:1.斜视性弱视:一眼为斜视时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就形成了弱视。2.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的屈光参差较大屈光不正较重的眼日久逐渐发生弱视。3.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由于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而遮挡瞳孔致使视觉发育不好而造成弱视。4.先天性弱视: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由于在出生时视网膜等处发生了小的出血病灶而影响了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由器质性病变引起的弱视(30%)
是由于视网膜,视神经甚至大脑皮:层发育不完全所至,也可由于婴儿出生时造成的产伤所致或其它原因引起的视网膜出血,视力发育受到影响引起弱视,次类弱视治疗上时间较长。
功能性弱视(35%):
出生后眼部病变引起,若及时治疗,大部分几乎可恢复正常视力。
屈光性弱视(35%):
由于双眼有较高的近视,远视和散光,在儿童期没有正确的矫正,致使黄斑区长期呈像模糊,时间一长形成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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